邦正科技是中国领先的智慧城市建设专家,自主研发软、硬件产品应用于智慧应急、智能建筑、智慧医疗三大领域。
邦正科技是中国领先的智慧城市建设专家,自主研发软、硬件产品应用于智慧应急、智能建筑、智慧医疗三大领域。
邦正科技拥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国家信息系统集成、机电安装、安防工程、人防工程等十余项最高级别权威认证等。
完美的服务理念、完善的服务体系、可靠的服务能力,邦正科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标准化、专业化和多元化的服务,满足了客户全方位服务要求,保证了客户投资最大价值。
2015年3月4日上午十点,邦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1755)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专场挂牌仪式在北京举行。
邦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中国领先的智慧城市建设专家。业务涵盖智慧城市(智能建筑、智慧医疗和智慧交通三大核心板块)及政府应急指挥管理平台建设两大领域。
“应急使命·2023”高山峡谷地区地震灾害空地一体化联合救援演习举行
5月16日上午,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应急管理部、云南省人民政府将在云南丽江等地联合举行“应急使命·2023”高山峡谷地区地震灾害空地一体化联合救援演习。演习在丽江设主演习场,在大理、昭通设2个分演习场。此次演习突出空地一体化联合救援行动,围绕先期处置、灾情侦察、通信组网、联合指挥、立体投送、协同救援、综合保障等内容,按照精锐用兵、精准救援、实战实练、实导实演的方式开展指挥演习和综合演习,实战检验国家和地方应急指挥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应急联动机制以及各类应急力量综合救援能力建设情况,进一步推动抗大震、抢大险、救大灾应急准备工作落实,不断增强全社会应急意识和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工信部召开安全应急产业发展政策座谈会
5月15日,安全应急产业发展政策座谈会在浙江杭州召开,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徐晓兰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产业园区和企业是促进安全应急装备发展的重要载体,在推动产业集聚、创新发展中发挥着关键作用。要加强政策引导,研究编制“安全应急产业重点领域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园区、企业、科研机构等各方积极性,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推广应用。完善产业布局、加强生态建设,采取更加有力措施推动安全应急产业高质量发展。
《山西省冶金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细则(试行)》出台
日前,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制定出台《山西省冶金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细则(试行)》,对该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标准化建设作出规范。山西省将对不同等级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二级以上等级企业,以执法抽查为主,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因安全生产政策性原因实施区域限产、停产措施时,原则上二级以上等级企业不纳入此范围;停产后复产验收时,原则上优先对二级以上等级企业进行复产验收。山西省还将采取有效激励措施,支持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该省对不同等级的标准化企业实施差异化奖励补助,用于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标准化等级企业符合工伤保险费率下浮条件的,按规定下浮其工伤保险费率;将企业标准化等级作为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山东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出台
近日,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出台《山东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明确对少部分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等17种轻微消防违法行为符合规定的可不予行政处罚。该规定明确,对少部分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轻微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使用杂物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及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等10种消防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口头责令改正,并在《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中注明,可不予行政处罚。该规定还明确,对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故障、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或轻微损坏等5种消防违法行为,经判定属于2年内初次违法、后果轻微,且3日内及时改正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下发《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外,若单位自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或因室内装修、设备维护等局部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单位采取相关措施对该区域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监督检查人员经调查发现当事人没有主观过错的,上述2种消防违法行为也可不予处罚。
黑龙江印发《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考试点建设标准(试行)》
日前,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考试点建设标准(试行)》,从机构设置、制度规范、考试场所等方面,明确考位设置、视频监控、人脸识别等42项建设内容,推动考试点建设向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该厅指出,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合理优化布置考试点,原则上每个县(市、区)可设立1个考试点,考试点数量不能满足当地企业发展和群众就业需求的可适当增加;考试点管理机构要明确相关岗位人员及职责,配备不少于5名管理人员,主要包括考试点负责人、运维人员、考务人员等;建立考试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制度等规章制度和负责人、考务员等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在设备和考场设置方面,要求考场入口处分别设置1台以上身份证读卡器和人脸识别设备;危险性较大实操专业的考试区域之间和考位之间应设置物理隔断。
《山西省陆上石油天然气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
5月9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制定《山西省陆上石油天然气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该方案指出,截至5月底,相关企业组织工作专班全面开展自查,实现集输管道、停气井、井场站场全覆盖。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专家,对辖区相关企业开展深度评估,核定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并形成深度评估报告和深度评估问题隐患清单,并于6月15日前报省应急管理厅。9月底前,企业要对照企业自查和深度评估的三类问题隐患清单完成整改工作。各市要验收各企业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处罚,对高风险的企业,依法落实停产等措施。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要对企业停气井自查自改情况、井场站场安全风险评估及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各有关市深度评估和执法验收等工作进行监督抽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江苏徐州出台《关于加强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
日前,江苏省徐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镇(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 该意见明确,整合镇(街道)承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责的机构、人员和力量,组建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局,作为镇(街道)牵头负责综合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的职能机构单独设置,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撤销;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任镇(街道)安委会、消安委会第一主任、主任;镇人民政府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直接分管应急消防管理局;镇(街道)根据工作需要,明确相关党政分管领导任安委会、消安委会副主任,其中一名副镇长(副主任)任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局正职,兼任镇(街道)安委办、消安委办主任。
江苏泰州出台《关于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决定》
近日,江苏省泰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决定》。该决定提出,推动各市(区)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全面构建市、市(区)、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四级应急指挥体系;推进各级安委办和消安委办有效联动,常态化开展系列应急演练,建立灾害事故预警发布“叫应”机制,在化工园区(集中区)形成集消防救援、应急抢险救援、紧急事故处理、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为一体的应急救援机制;建立区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强配齐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基层先期处置能力建设;建设消防现代化指挥调度中心、城市和特勤消防救援站,推动重型机动救援力量建设,提升长江泰州段和内河干线航道等水域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部分内容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