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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应急要闻(2021.11.22-2021.11.28)
637 2021/12/03 11:44:25

一周应急救援

浙江金华一在建工地发生钢结构架倒塌事故 致6死6伤

内蒙古赤峰一货车挂车侧翻 致2人被困

江西赣江新区一宿舍楼坍塌 致4人死亡

湖南益阳发生两车相撞事故 致3死1伤

 

西安市出台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21111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案),并于1126日正式印发。预案重点解决的主要问题一是加强了党委政府对突发事件的领导。应急预案是应对突发事件的行动方案和依据,党委政府及领导干部是突发事件应对的主要组织者和实施者,新修订的《总案》对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进行了重新梳理和重塑,新的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更利于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的组织和协调。二是对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总案》覆盖各区域、各行业、各单位,是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总纲。调整后的应急预案是近年来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经验智慧的结晶,是统筹未来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基本指导。三是对应急响应分级提供了基本遵循。新修订的《总案》对应急响应分级进行了重新规定,明确了市委市政府、市突发事件专项应急指挥、市级各部门在不同应急响应中所担负的任务,使应急响应的组织与实施更加科学有序。四是为应急预案监督管理提供了指导。《总案》涵盖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各个领域,从应急预案编制、宣传与培训、预案演练、预案备案、预案评估与修订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明确,为各级、各部门组织实施应急预案管理提供了基本依据。(西安市应急局官网)

 

 

四川省印发《四川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

近日,四川省印发《四川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该《预案》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省级应急救助工作,并将作为毗邻省份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全省境内造成重大影响开展省内应急救助工作时的指导方案,还适用于指导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预案》指出,四川省减灾委员会为四川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省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省减灾委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厅,负责与相关部门、地方的沟通联络,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害救助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措施。四川省减灾委还将设立专家委员会,对省减灾救灾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为省重大自然灾害灾情评估、应急救助和灾后救助提出咨询意见。《预案》明确了四川各级响应如何启动、调整和终止。(四川省应急厅)

 

应急管理部与中国商飞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航空资源优势,探索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新模式,提升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等各类灾害事故应对能力,近日,应急管理部与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本着优势互补、协同高效的原则,通过建立定期会晤和日常交流机制,在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灭火飞机研制和应用、大飞机航空应急救援联合创新中心及重点实验室创建、人才联合培养机制构建、民用航空应急救援智库建设等方面积极开展合作,共同加强航空应急救援装备和技术研发,探索固定翼飞机在应急救援领域应用模式,推进理论创新、科技创新、应用创新、范式创新,实现“部企合作、互利共赢”。(应急管理部网站)

 

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二次部级督导核查启动

近日,应急管理部启动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1年第二次部级督导核查工作,计划用10天左右时间,分三批次对30个省份开展督导核查。本次督导核查首次采用省际交叉互查的形式开展。通过查阅资料、线上抽查、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各省份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消地”(地方消防救援机构与应急管理部门)协作机制运行、企业自查和政府检查质量、问题隐患闭环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进一步推进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严格执法、通报曝光。(应急管理部网站)

 

5G+煤矿智能化白皮书(2021版)》发布

日前,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等指导,国家能源集团、中煤能源集团、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晋能控股集团等单位编制的《5G+煤矿智能化白皮书(2021版)》发布。

白皮书提出,“十四五”期间,要在煤矿形成智能采掘及生产控制、环境监测与安全防护、无人驾驶、虚拟交互等一批5G典型应用场景,建设一批煤矿5G专网或虚拟专网,研制高适配能力的煤矿5G专用技术和配套产品,建立煤矿5G应用技术标准体系,探索形成可复制、易推广、有竞争力的商业模式,建设煤矿5G应用技术测试验证平台和技术创新平台,完善创新协同、开放合作的煤矿5G应用生态,有力提升煤矿数字化与智能化发展水平。(国家煤炭工业网)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将建设应急指挥“决策中枢”

近日,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出台《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推进应急管理智能化建设,着力构建智能应急指挥调度体系、提升智能监测预警感知能力、完善应急管理科研创新机制、推广应急智能技术装备应用。如依托市大数据平台及“一网统管”建设,集约构建应急指挥“信息中枢”。依托智慧城市“时空一张图”,构建应急指挥“决策中枢”。《规划》确定了12项重点工程项目。其中,应急装备能力提升(一期)工程要求,研究制定应急装备配备目录和实施计划,构建种类齐全、专业高效、覆盖全面的应急技术装备体系。“智慧应急”能力建设工程要求,建设集智能监测预警、监管执法、辅助指挥决策、救援实战和社会动员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应急”体系。(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网站)

 

涉安领域探索实行惩罚性赔偿等制度

日前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提出,在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领域,探索实行惩罚性赔偿等制度。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完善按风险分级分类管理模式。在医疗、教育、工程建设等领域探索建立完善执业诚信体系。该意见还明确,在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推进“一照多址”“一证多址”等改革,便利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中存在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行为。在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风险可控的领域,探索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认可清单制度。(中国政府网)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12月1日起实施

由应急管理部发布的GB/T 40248-2021《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将于2021年12月1日实施。该标准规定,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由该场所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担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其他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宜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承包、租赁场所的承租人是其承包、租赁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人员密集场所单位内部各部门的负责人是该部门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应急管理部网站)

 

 

(部分内容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