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正科技是中国领先的智慧城市建设专家,自主研发软、硬件产品应用于智慧应急、智能建筑、智慧医疗三大领域。
邦正科技是中国领先的智慧城市建设专家,自主研发软、硬件产品应用于智慧应急、智能建筑、智慧医疗三大领域。
邦正科技拥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国家信息系统集成、机电安装、安防工程、人防工程等十余项最高级别权威认证等。
完美的服务理念、完善的服务体系、可靠的服务能力,邦正科技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标准化、专业化和多元化的服务,满足了客户全方位服务要求,保证了客户投资最大价值。
2015年3月4日上午十点,邦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1755)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专场挂牌仪式在北京举行。
邦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中国领先的智慧城市建设专家。业务涵盖智慧城市(智能建筑、智慧医疗和智慧交通三大核心板块)及政府应急指挥管理平台建设两大领域。
一周应急救援
东海海域一渔船沉没 2人获救11人失联
台湾新北发生山洪已找到4具遗体 仍有2人失踪
陕西太白一金矿巷道涌入泥石流事故致4人死亡
江苏淮安一化工厂发生火灾 1人受伤1失联
河北班车涉水倾覆事故致14人遇难
陕西大荔紧急撤离2万余人
受连续降雨和渭河、洛河汛情影响,10月7日和9日陕西大荔出现两处漫堤,内涝严重。截至10月10日7时,大荔县12个行政村共紧急转移23950名群众。紫阳村一处决口宽46米,10月10日下午已封堵30多米,目前上百名工作人员正在加班加点全力进行封堵。10月12日17时36分,经过昼夜施工、加班加点抢堵,大荔县洛河朝邑生产围堤紫阳段决口成功合龙。
《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试行)》印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安全风险辨识、防范、化解水平,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试行)》。根据该《指南》,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分两阶段建设。第一阶段,初步完成对辖区内燃气、供排水、热力、桥梁、综合管廊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和城市洪涝等安全监测感知网络覆盖、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初步建成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第二阶段,持续拓展监测预警范围,完善监测预警运行机制,扩展至辖区内消防、交通、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公共安全,以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领域,形成覆盖全面、功能完备、业务健全的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持续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一系列配套制度和标准,进一步完善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与运营模式。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自2021年11月9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维护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秩序,促进提高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应急管理部制定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1年11月9日起施行。《规定》的出台,对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与省地矿局签订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战略合作协议 共建省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中心
近日,安徽省应急管理厅与安徽省地矿局在省地矿大厦签署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战略合作协议。此次签约和授牌,标志着厅局双方在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协同联动机制、持续深化地质灾害应急服务、全面提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能力,以及平台建设等领域将迈向更加广泛、更加深入、更加密切的合作阶段。双方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共同推动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向纵深发展。根据合作协议,双方重点围绕全省重特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建立完善会商研判、信息共享、协同救援等工作机制。按照“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依托省地矿局327地质队,厅局共同组建省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中心,形成一支反应迅速、装备配套、技能娴熟、专常兼备的应急救援队伍。在重特大地质灾害发生时,快速实现转换,第一时间投入灾害现场开展抢险救援处置行动,做到拉得出、动得快、打得赢,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湖北省首个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挂牌组建
9月30日,应急管理部批准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挂牌组建应急管理部“矿山边坡安全风险预警与灾害防控重点实验室”,该实验室是湖北省获批组建的第一个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由中国工程院院士杨春和担任实验室学术带头人。实验室围绕矿山边坡安全与灾害探测、评估、监测、预警、防控和应急救援重大需求,综合多学科理论与实验方法,突破矿山安全技术瓶颈,解决应急管理领域重大科技需求,提升矿山边坡灾害预防领域自主创新能力。同时,实验室建设将充实湖北省应急管理科技创新体系,为全省矿山安全生产领域高水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创新研发、科技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和合作交流提供重要科技创新平台。
甘肃印发三个应急预案
明确地震、生产安全事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措施
《甘肃省地震应急预案》明确,省内城市发生3.5级以上地震、兰州市发生3.0级以上地震、农村地区发生4.0级以上地震后,省地震局应快速完成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震源深度等速报参数测定,及时报甘肃省委、省政府、应急管理部和中国地震局,同时通报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地震灾害发生后,事发地县级以上政府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报上一级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发生地震灾情按以下程序处置:灾情报告,靠前指挥,收集灾情,综合研判,派遣救援队伍,实施交通管制,开展医疗救治,开展灾情损失评估,加强监测和震情研判,灾害风险排查,抢修生命线工程,安置受灾群众,加强新闻报道,涉外事务管理,生产生活恢复,加强应急值守。
《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出,县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后,按照规定向本级政府及应急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初报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迟报、谎报、漏报和瞒报。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按照规定第一时间发布简要事故信息,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后续相关信息视情及时发布。
《甘肃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省委、省政府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国务院及国家相关部委给予支持;发生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市(州)政府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发生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县(市、区)政府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市(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部分内容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