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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地方应急管理要闻​​(2021.1.9—1.14)
1272 2021/01/18 08:57:32

北京推行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制定印发《北京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试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度。

 

天津建立安全生产隐患举报信息员工作机制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在全市有关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隐患监督举报信息员工作机制。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各区开展了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和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员”筛选、登记、宣传、培训,并建立了“信息员”数据库,为及时发现并有效查处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监管效率,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提供了重要支撑。

 

河北印发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意见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意见》,明确2025年底前,有计划、有步骤地逐年完善配套设施,完成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任务。要求各地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使规范建设的应急避难场所达到如下控制指标:短期避难人数不低于责任区常住人口的15%,长期避难人数不低于责任区常住人口的5%。

 

湖北省政府印发办法 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

湖北省政府印发《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实施办法》,该办法共5章36条,2021年2月1日起施行,主要规定了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企业的应急预案编制、备案、演练和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教育培训和救援物资储备及专家库建设等内容。

 

山西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山西省政府安委会印发的《山西省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试行)》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制度明确了安全生产约谈主体、承办单位、约谈对象、约谈形式、启动程序和约谈程序等,以进一步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山西建立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机制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建立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机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建立联合会商研判机制,每季度组织辖区有关企业以及相关部门进行一次联合会商,通报安全形势,分析预判风险,完善防控措施。

 

山东设立首个省级消防救助基金

1月7日下午,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山东省慈善总会在济南签订《山东省慈善总会消防救助基金协议书》,正式设立“山东省慈善总会消防救助基金”。基金针对生活困难、伤残消防指战员,进行常态化救助,针对烈士、因公牺牲指战员家属,给予定期慰问帮扶,针对热心消防救援事业的人民群众,给予及时奖励,以激发社会正能量。

 

海南省出台自然灾害救助办法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海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办法提出省应急管理厅等有关部门应当制定与海南自贸港建设相适应的全省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库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和推进区域性救助物资储备库建设。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将三年行动纳入年度考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委办联合防火委办公室按“领导+业务骨干+专家”模式,组成18个考核组,对14个师市和30个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其中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专题考核内容,考核赋分25分,占总分的25%。

 

北京发布10个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范标准

 

近日,北京市10个重点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团体标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和北京市安全生产联合会官方网站正式发布,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系列团体标准是现阶段全国范围内首次一次性对10个重点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作出的规范指导。

 

上海发布《工贸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基本规范》

由上海市应急管理局提出、上海市安全生产协会发布的《工贸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基本规范》(T/SWSA 004-2020)团体标准已正式实施。该标准对国内外现有企业安全风险管理举措进行了梳理、汇总和提炼,创造性地提出了固有风险评估、控制风险评估、升级管控、网格安全风险等级等概念,填补了国内安全风险管控理论的空白。

甘肃省发布两项地方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经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起草的DB62/T4278.1-2020《消防安全规范 第1部分 大型活动》、DB62/T4278.2-2020《消防安全规范 第2部分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两项地方标准已于2020年12月22日批准发布,将于2021年2月1日起实施。